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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癖好(第1页)

在应贵妃母女身上,老天爷还算公平,它给了母亲艳丽无双的容颜,却给了女儿普通平凡的脸,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也算是扯平了。

“真是女大十八变,绯儿你越长越标致了,若是蝶儿有你的百分之一,应姨就心满意足了。”应贵妃上下打量着火绯月,一脸的惊叹,只是看到火绯月男装打扮时,不禁好奇道,“绯儿,为何不穿女装?该不会是担心自己长得太美,被某些人惦记吧?”

“应姨莫要取笑绯儿,穿男装,只是为了方便,谁会惦记上绯儿呀?”火绯月扬唇轻笑着道。

“我看眼前倒是有一位。听你姨母说,倾炎这孩子一直惦记着你呢。”应贵妃指了指风倾炎道。

“炎哥哥是绯儿的亲人,不管绯儿是男是女,炎哥哥都会惦记绯儿对不对?”火绯月一脸自信地道。

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有可能会变质,最值得信任的,那便是亲情,亲情之间,才是永恒的天长地久。

“当然了,不管绯儿是男是女,是胖是瘦,是黑是白,是美是丑,炎哥哥永远都会惦记着绯儿的。”风倾炎毫不吝啬地道。

几个人说说笑笑之间,便来到了钟秀宫的花厅。

众人相继坐好,宫女和太监马上奉上各色糕点和水果。

南宫哲也跟着坐在花厅内,他已将身边的那些美女遣散,看起来颇像孤家寡人,但是,那身玫红色的妖艳打扮还是有点过于招摇,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一个值得依靠的人。但是女人就是这么奇怪,越是不老实的男人,反而越受女人欢迎,因为,女人最喜欢的,往往就是那些花花公子的甜言蜜语,而一个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同样的话,他也许会对几十个女人说,所以,找男人,关键是看他为你做了些什么,而千万不要用耳朵去谈恋爱,以为一句没你会死就以为对方有多爱你了,照火绯月的理论,还不如来些金子更为实在。

“绯儿,很抱歉,蝶儿这几天病了,如今京城谣言四起,想必绯儿也有所耳闻吧,应姨到现在还没有蝶儿的消息。”随意地聊了一些家常,应贵妃直奔主题,将目前的处境和盘托出。

“绯儿亲眼目睹蝶公主病的情况,只可惜,绯儿没能拦住蝶公主。”火绯月一脸遗憾地道。

“这不怪你,蝶儿的病一旦作,根本没人能拦得住她,等过段时间蝶儿清醒了,到时候再麻烦绯儿为她诊治,现在,就让应姨带你参观一下皇宫,以后万一倾炎没空带你过来,你也可以随时过来找应姨聊聊。”应贵妃一脸真诚地道。

火绯月点点头,便随着应贵妃一起,开始参观起北柳国的皇宫来。

对于火绯月来说,皇宫这种地方他早就不知道进过多少次了,但是,她还是非常认真地记着皇宫的道路,在脑海中形成一张活地图,就像应贵妃所说的那样,万一到时候炎哥哥没空带她进来,而她又有重要事情进来找应贵妃的话,就可以省去不少的麻烦了。

在参观皇宫的路上,火绯月一行人还遇到了北柳国的太子,无论是身高还是五官,太子都毫不逊色,但是太子给人的感觉,却不像南宫哲那般清爽纯净,虽然,南宫哲的身边美女环伺,但是,南宫哲浑身上下所散出来的气质,却是非常清澈干净的,不像太子那般浑浊。

太子给人的感觉特别不舒服,眼睛浮肿如核桃,像火绯月这种学医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肾气不足导致的废水堆积在眼袋上,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就特别虚浮,特别没有精神,病怏怏的一看就知道是纵欲过度。

看来,北柳国皇室都好美色,不知道那位传说中美得冒泡的二皇子南宫烨是不是也和他的兄弟姐妹一样,热衷于美色。

从皇宫出去后,风倾炎因为临时有事离开了,火绯月一个人随意地闲逛着,当她在一家珠宝店铺里见到一个火红色玫瑰琉璃簪子的时候,顿时觉得这个簪与雪儿姐姐太配了,于是决定将簪买下回去送给姬雪歌。

然后,就在她付好钱,拿着手中的簪子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道狂妄嚣张的声音突然间响起。

“那个簪子是我先看中的,不许你将它买走!”那女子蛮不讲理地道。

当那刁蛮女子站到火绯月的面前的时候,正在这家店里闲逛的客人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

“天哪,那可是廖将军的女儿廖玉梅啊,在这北柳国,别说是女子了,能够打得赢她的男子都屈指可数,得罪谁也不能得罪了这座瘟神呀,看来,这位小公子只能自认倒霉了。”

“可不是嘛,我记得前阵子有位姑娘得罪了廖玉梅,廖玉梅差点没把人家给五马分尸了。”

“是啊,甚至连蝶公主都在廖玉梅身上吃了亏呢,廖玉梅她根本就是一个杀神啊。希望这位小公子能够识趣一点,免得血溅当场。”

面对着众人的议论纷纷,廖玉梅一脸的得意,在这个大6上,实力就是最大的通行证,只要拳头比人家硬,就可以横着走。

事实上,在这之前,她确实是见过这支簪子的,也曾仔细地拿在手上研究过,后来觉得这簪子是琉璃做的,不够贵气,戴在头上无法彰显她的高贵,所以,她便不打算买了,现在,见自己原本想买的东西要被别人买走了,顿时觉得那支簪子怎么看怎么漂亮,非得从别人手上将那支簪子抢过来才行。

火绯月闻言,将簪子塞进自己的怀中,连正眼都没有看廖玉梅一眼,自顾自地举步跨出了珠宝店。

众人见状,忍不住出阵阵抽气声。这小子简直就是活腻了,嫌命长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来自杀呀,要知道落在廖玉梅的手上,那可是生不如死的,身为大将军的女儿,廖玉梅最擅长使用各种酷刑,绝对能够将人折磨得比鬼还像鬼,这也是大伙怕她的很大原因。

很多时候,死,反而并不是那么可怕的,反而是这种酷刑,更加令人觉得畏惧。

可是,如今,一个文文弱弱的俊俏书生,居然敢不将廖玉梅的话放在眼里,如此嚣张的无视,莫非他是聋子?

“喂,我跟你说话呢?你聋了还是哑了?”廖玉梅见状,气得跺脚,大声吼道,“你识趣点就马上将那支簪子给我留下,否则的话,我一定让你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火绯月的唇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手中内劲暗凝,正准备打她一个措手不及。

在能够用阴招将人打败的情况下,火绯月绝对不会浪费时间跟人光明正大地比试的,因为使用阴招,往往能够节省不少的力气,这也是为什么火绯月这么喜欢使用阴招的最大原因。所谓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也。虽然阴招也要战斗,但是,往往能够先制人,一招便将人给秒杀了。

然而,就在火绯月悄无声息地将内劲凝结于指尖的时候,一个俊朗的男子手摇折扇,一脸潇洒地走了进来。

火绯月见状满脸黑线,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风倾涵。

此时,已经是严冬腊月,虽然今天阳光明媚,天空中也没有飘什么鹅毛大雪,但是,空气中却有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冰寒,冬天毕竟是冬天,阳光再灿烂,也无法融化掉空气中的寒气。

可就在这样冷寒的季节里,风倾涵居然手摇折扇,怎么看怎么不协调,可偏偏北柳国的女人们就吃这一套,一看见风倾涵出现,一个个立马眼冒爱心,变得比小绵羊还要乖巧可爱,就连之前凶神恶煞的廖玉梅,在见到风倾涵后,也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浑身上下都在微笑,眼睛温柔得简直可以掐出水来了。

风倾涵风度翩翩地走到火绯月的面前,指了指火绯月手中的那支琉璃簪子,一脸公正无私地道:“你一个大男人,要这根簪子有什么?何必跟个姑娘家抢呢?我们做男人的,就该大方点,就让给人家姑娘吧。”

不得不说,风倾涵对女人果然有一套,就这么几句话,便收服了珠宝店里的所有女人。做男人嘛,就该像倾涵公子这般大方,凡事都让着女人一点。

只不过,这些女人没有想到的是,风倾涵这么做完全是在替别人大方,这簪子本来是属于火绯月的,他拿火绯月的东西去展现所谓男人的大方,根本就是卑鄙无耻不要脸。

“倾涵,这支簪子本来就是我看中的,是他抢了我的簪子。”廖玉梅恶人先告状,嗲声嗲气地道。

风倾涵竟然主动为她出头,这太令她高兴了,这是不是意味着,风倾涵对自己有意思呢?

话说这个廖玉梅还真是会胡思乱想,风倾涵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自己翩翩贵公子的风度,跟廖玉梅完全没有关系,换句话说,就算此时此刻是别的姑娘与火绯月生了冲突,他也会帮那姑娘出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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